用户服务协议

思客.blog网站(以下简称“思客.blog”)为思客小组个人拥有,思客提供的服务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本服务条款所称的用户是指完全同意所有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或未经注册而使用思客其它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用户。

服务说明

(1)思客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包括各种博客服务、个性化内容和服务等(以下简称本服务)。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增强或强化目前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包括新产品,均无条件地适用本服务条款。

(2)思客对网络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即用户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思客不保证服务一定会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不作担保。

(3)为使用本服务,用户必须:

a.自行配备进入国际互联网所必需的设备,包括计算机、数据机或其他存取装置;
b.自行支付与此服务有关的费用;

(4)用户接受本服务须同意:

a. 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最新的个人资料;
b. 不断更新注册资料,以符合上述(4).a的要求。
c. 若用户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并为思客所确知;或者思客有合理理由怀疑前述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思客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的帐号,并拒绝现在或将来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一部分。

用户应遵守以下法律及法规:

(1)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思客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思客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用户应了解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应特别注意遵守当地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用户帐号、密码和安全

(1)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思客的合法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思客无法也不负担任何责任。

(2)用户的密码和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用户可以立即通知思客,并且用户在每次连线结束,应结束帐号使用,否则用户可能得不到思客的安全保护。

(3)思客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思客有权判断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思客. blog服务条款规定的权利,如果思客认为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思客有中断向其提供网络服务的权利。

(4)思客有权规定并修改使用其提供服务的一般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决定保留用户博客及内容信息或其他上载内容的时间、限制本服务一个帐号可上载、保存文章等内容的数量等措施。如思客未能储存或删除本服务的内容或其他讯息,思客不负担任何责任。

隐私政策

点击这里用户隐私政策

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

(1)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任何非法、有害、胁迫、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诽谤、淫秽、侵害他人因隐私、种族歧视或其他另人不快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
(2)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3)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4)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思客所传送。
(5)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进行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6)将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7)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供前述目的使用的专用区域除外。
(8)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9) 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服务网络使用之规定。
(10)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11)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12)用户不得对思客提供的任何服务进行复制、出售或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关于用户在思客的公开使用区域张贴内容:

(1)"公开使用区域"指一般公众可以使用的区域;
(2)用户在本服务公开的使用区域张贴的内容,则视为用户授权思客免费使用权及非独家使用权,思客有权为展示、散布及推广前述张贴的内容之服务目的,对上述内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本使用权持续到用户将上述内容在本服务中删除。
(3)因用户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或衍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思客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1)思客对本服务及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包含受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享有相应的权利;
(2)经由本服务传送的资讯及内容,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未经思客明示授权许可,用户不得进行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作品。
(3)用户对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有非专属性使用权,但自己不得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复制、修改、出售或衍生产品。
(6)思客,思客logo、设计图样以及其他思客图样、产品及服务名称。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免责声明

(1)思客对于任何包含、经由或连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有关本服务所获得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用户经本服务上的广告、展示而购买、取得的任何产品、信息或资料,思客不负保证责任。用户自行负担使用本服务的风险。

(2)思客. blog有权但无义务,改善或更正本服务任何部分之任何疏漏、错误。

(3)思客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a. 本服务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b. 本服务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包括黑客入侵,网络中断,电信问题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c.用户经由本服务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4)用户使用经由本服务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自行负担;因该使用而导致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

(5)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思客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衍生或惩罚性的赔偿:

a.本服务使用或无法使用;
b.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料或服务;
c.用户资料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修改;
d.其他与本服务相关的事宜。

(6)用户在浏览网际网路时自行判断使用思客的检索目录。该检索目录可能会引导用户进入到被认为具有攻击性或不适当的网站,思客没有义务查看检索目录所列网站的内容,因此,对其正确性、合法性、正当性不负任何责任。

服务的修改和终止

(1)思客有权随时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并且一旦发生服务条款的变动,思客将在页面上提示修改的内容;当用户使用思客的服务时,应接受思客随时提供的与该服务相关的规则或说明,并且这些规则或说明均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用户如果不同意服务条款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已经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

(2)思客向用户发出的通知,采用电子邮件或页面公告或常规信件的形式。服务条款的修改或其他事项变更时,思客将会以上述形式进行通知。该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的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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